第三章 城会玩-《行走无限的混血种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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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布尔玛搂着狗男人,避开满地污水,路过几名缩在墙角的流浪汉,以及四五具躺在垃圾桶旁边,不知死活的街头混混。

    远方,警笛呼啸。

    两个衣衫不整的漂亮女人从阴暗角落走出,神情异常疲惫,像是刚刚经历过非人的折磨。

    “高科技,低生活。”

    美少女科学家心中犯嘀咕,头一次,她想要将精力投向人文领域。

    身为高智商富婆,布尔玛从未吃过生活的苦,也没有遭遇挫折,但又不缺同情心,打算在东海队改变这个世界之前,搞清楚原理。

    情况为什么会变得这么糟糕?

    当然了,这种小事用不着告知陆离,两人领着小怪兽绘梨衣坐进露西的专属魔改版座驾。

    期间,在使用空间胶囊时,并未刻意避讳曼恩小队,而当大块头亚瑟钻进来,露西扶着方向盘,语气莫名道:

    “你说,他们当中有人会经不住诱惑,向公司告密吗?”

    “不知道。”布尔玛摇摇头,但她清楚明白,空间胶囊能带来怎样的利润,拿去考验人性,确实很致命。

    “开吧,管他呢。”陆离随口回答,“要是没有告密,咱们可以给这支小队更多。”

    毕竟,对于现阶段的东海队轮回者而言,指头缝里随便漏点什么,就足够原剧情人物逆天改命了。

    而告密……什么也影响不了。

    颠覆这个畸形的社会,消灭各大公司,进行整合资源,本就是陆离等人此行的目标之一。

    “伱好吗?夜之城!我是你们的斯坦利,咱们的追梦之城又开始了漫长的一天。”

    “我爱这座城市,就像你爱你老妈。想当年,她把你扔到孤儿院门口。如今走到街上碰到你,管你要烟抽。”

    这时候,老司姬露西打开了车载电台,自动接受到一段讯号,主持人像是在说相声:

    “每过一天,这儿就会多出百八十个新来的,但里头只有一半能熬上一年。还得赶上好年头才行!”

    “他们为什么上赶着来夜之城呢?还不是想当上摩根—黑手或者韦兰—老蛇这样的街头武士。”

    “有这么一句话,记住了,叫饿死胆小的,撑死胆大的……只可惜,人怕出名猪怕壮。活得越过瘾,这人也就越短命。这还不算有人一枪把你的天灵盖給掀了。”

    “夜之城的传奇人物,知道都在哪扎推吗?坟地里。”

    “跟咱么这个地界,英雄呢,不看出身。就看你能不能踩出自己的道了。”

    “这就是夜之城。”

    “这就是逐梦之城!”

    电台里,那个主持人的声音愈发激动。

    陆离等人感觉有趣。

    绘梨衣好奇道:“所以,如果成为传奇,我们也会在进坟地里吗?”

    “哈哈哈,当然不会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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