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(3/3)页 虽然大家伙儿不是一个县城的,但是一个府的,等将来黎荞入朝为官,那整个河西府都是他的家。 而且,抛开寻找靠山这一私心,只看黎荞本身的才能,这些人对黎荞都很敬佩,大家都是眼界狭窄的考生,但黎荞在如此小的年纪却能写出那般完备的文章,厉害! 更让他们敬佩的是,黎荞不仅仅有文章,还有实操,文章和实践互相论证,相辅相成,牛逼! 所以,今日这些人的目的很简单,就算是拉不上靠山这一层关系,此时向黎荞求教也是好的。 他们想和黎荞探讨一番写策论的心得。 自从圣上登基,这策论文章就经常接地狱,把他们弄的措手不及。 考前他们做了无数的准备,但真的上了考场,策论题还是会给他们新的惊吓。 旁人求教,黎荞并不藏私,这些人虽然与他是竞争对手,但往大的方向说,这些人是秀才的预备役,是举人的预备役,是官员的预备役。 若这些人真从他这里得了灵感,将来做官时为百姓谋福利,那也算他为大盛这个世外桃源出了一份力。 就算是当不了官,甚至说连秀才都考不上,但只凭着过了县试这一关,那这些人在各自的村子里就有了一定的话语权。 这些人把从他这里得来的经验、方法用在自己家里、村子里,让自己家里、村子里变得更好,那也等于是在维护这个世外桃源。 况且,他只给出他所归纳总结出来的大纲,不给具体的挣钱方法,像是分享给庄文的五谷豆浆鸡蛋灌饼的做法,他就没给。 所以,也不算是培养竞争对手。 抱着这样的想法,黎荞并不藏私,把他和庄文探讨出来的策论决胜秘籍分享给这些人。 这些人听完,对他的佩服瞬间加倍,怪不得能写出那样完备的文章,原来早就做到以不变应万变了。 但是,这些人想到此次的考试,脸很快又垮掉了。 具体的致富方法…… “我苦思许久,也没想出该怎么带乡亲们一起挣钱。” “谁说不是呢,我只能空谈,唉。” …… 这些人纷纷叹气,一日的时间而已,他们怎么可能想出让家乡致富的方法。 别说是家乡了,让他们自己家致富的方法他们也没想出来。 让自己致富就是堪比科举一般的难事了。 让乡亲们也致富,天呐,比登天都难。 黎荞听着这些哀嚎,无能为力。 这是连圣上都头疼的事呢,不然的话,圣上干嘛出这样的策论题,不就是为了让这些官员预备役专注此方面嘛。 这些人哀嚎完了,便忍不住问黎荞此次的策论文章是怎么写的,瞧着眼前这一张张充满求知欲的脸,黎荞微笑摇头。 这得保密。 虽然有圣上的小作文在,但只要结果未出,那一切皆有可能,万一他不是案首,或者他是案首但知府大人并没有把他的文章贴出来,那他何必自爆呢。 此次的文章,虽然他是真心想写,但落在那些看他不爽之人的眼里,那就是无耻。 他才不自爆。 如此这般,一连三日,每日都有人来拜访黎荞,到了第三日傍晚,黎荞干脆在自家院子上贴出通知,此后几日他要给家人购买府城的新鲜玩意,不接客了! 这通知挂出来后,第四日天不亮他们六人便出发去逛街了。 先是去给黎大山郑浅浅买衣料首饰,小夫夫回村就成亲,这些物件必不可少。 府城卖首饰的铺子很多,几个人随便进了一家,府城物价高,黎大山直接把钱袋子塞给郑浅浅,让郑浅浅看上啥就买啥。 他这次带了一百两银子,就是为了给郑浅浅买东西的! 但郑浅浅拿了黎大山的钱袋子之后,直接塞他自己的钱袋子里了,黎大山现在把钱花完了,那成亲后不就没得花了嘛。 经过那一次的生意危机,郑浅浅就改掉了花钱大手大脚的习惯,胭脂水粉衣料首饰并不能让他安心。 唯有银子老老实实装在他钱袋子里,他才满足。 所以,他只挑了一对样式精巧的银镯子,不到二十两银子,然后便不打算买其他的了。 陶竹见状,直接买了一套银头面送给他,小哥儿的头面和姑娘家的不同,只有簪子,耳环,手镯这些,加起来有十件,高达二百多两银子。 郑浅浅惊的直摆手:“不可不可,竹哥,你这样显得我故意不花我自己的钱而让你掏钱似的。” 他真没有这意思! 陶竹闻言轻笑:“你马上就要成为我侄子辈的了,不能再喊我竹哥,你是小辈,我是长辈,长辈给小辈东西,你就安心拿着。” “……可这也太贵重了!我拿着不安心。” 郑浅浅还是摇头。 要是几十两的话,那他就厚着脸皮收下了。 可这是二百多两! “收下吧,我不给大山送礼物,我给大山发红包,浅哥儿,说句你不爱听的,我曾经把大山的一门亲事给搞没,现在他终于成亲,那我也能放心了。” “我得谢谢你,浅哥儿,谢你给大山当夫郎,没让他打光棍。” 黎荞开了口。 虽然这是往郑浅浅心窝子上戳,但这也是他的心里话。 原身把黎大山的亲事搞没了,他穿越过来之后没多久就和陶竹成了亲,整日甜甜蜜蜜的。 倒是黎大山,追了郑浅浅两年才修成正果。 给黎大山发个大红包,他也算是将原身留给他的烂摊子彻底收拾了。 果不其然,郑浅浅听见黎荞这话,抿了下唇,但很快又笑了起来。 黎大山的一切事他都知道,包括那位差点儿嫁给黎大山的小哥儿。 那位小哥儿现在过的挺好,今年刚生了个大胖儿子,而且家里的红薯也挣了不少银子。 黎大山也并没有对这位前未婚夫郎念念不忘,黎大山当时是听从父母之命所以才定了亲。 定亲之后,没时间培养感情,所以黎大山这辈子只喜欢过一个人,那便是他。 “荞哥,既然你知道说这话会让我不开心,那我不能白不开心,竹哥这头面,我就真的收下咯。”他笑着道。 “收收收,必须收。” 黎荞也笑:“我给大山的红包,回家之后再给他。” “嘿嘿,谢谢小叔!” 黎大山没有推拒。 因为他知道推拒没用,凡是他小叔想给他的,那最终都给了他。 给郑浅浅买了首饰之后,黎荞给陶竹也买了一套银头面,现在他阔气啦,而且以后会更阔,首饰什么的随便买。 除了头面,他还买了一些胭脂水粉。 现在他和陶竹依旧有悄悄化妆的习惯,陶竹只化给他看,所以胭脂水粉是他们夫夫小情趣的必备工具。 当然,也不能少了亲朋好友。 像是王桂花,长嫂如母,还有黎菽,长姐也如母,黎春桃等人也待他很好。 难得来一次府城,必须大采购。 买买买一整日,一千多两银子花出去了。 晚上坐在蜡烛下记账时,陶竹难得的露出了心疼之色。 但是,想到装得满当当的箱子,他的心疼消失了。 这钱又不是白白扔了,是给亲朋好友买礼物了,值得! 接下来几日,孟月、徐瑛、沈画来找黎荞,一行人在府城吃吃玩玩买买,很是快乐。 孟月和徐瑛好奇黎荞此次的文章是如何写的,但不管他们如何询问,黎荞的嘴巴像是贴了封条一般,怎么都不肯告诉他们。 这下子两人更好奇了,每日都在祈祷明知府将黎荞点为案首,唯有这样,他们才有机会知道黎荞的文章到底是怎么写的。 不只是孟月和徐瑛好奇,其他考生,甭管是对黎荞抱有善意的,还是对黎荞不服气的,都想知道黎荞到底写了什么。 但偏偏黎荞的口风很紧,越打探不到,那就越想知道。 原本吧,对于明知府会把黎荞点为案首一事,很多人都不服气,但现在,所有人都在祈祷明知府一定要把黎荞点为案首,这样的话,他们才能知道黎荞的文章到底写了啥。 在所有人的期待中,放榜这日终于来了。 * 第(3/3)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