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(2/3)页 十几年的刀口舔血的生涯,让汉斯布鲁克厌倦了军队的生活,直接从德玛西亚的军队中退役了,要不是当时前任执政官出的薪水高,职务又轻松,汉斯布鲁克也不会来到库莽格拉这种小地方。 轻轻一跃,跳下了战马,将战马交给了自己的一个心腹手下保管。 汉斯布鲁克自己则来到了大罗德面前,轻蔑的看看大罗德说到:“看来你就是带头闹事的了,以为自己很能打是吧。今天就给你个机会,来,我让你先出手,三回合内我不会杀你!” “机会,在你手里了。如果你能打赢我,今天的事情我做主,放你们一马,只要你们离开,我绝不追究。如果你输了,你和你的人就不要反抗了,跟我去大牢走一趟吧,我不想多杀人了。” 虽然汉斯布鲁克说的很平静,偏偏一股寒气冲上了大罗德的心头,仿佛被什么野兽盯上了。 大罗德长年打猎,各种野兽就没有怕过,哪怕凶狠的荒原狼群,都没给大罗德这么大的压力。这人是谁,怎么会这么厉害。 也不能怪大罗德无知,平时大罗德一直在外出打猎,根本不知道城里发生了什么事。 当时汉斯布鲁克刚被认命为城卫军大队长,还没来得及走马上任。执政官就因为中毒死亡了, 而新任的执政官托什觉得,汉斯布鲁克是前任执政官聘请来的人,所以根本不信任汉斯布鲁克,找了个由头,当天就装作出门游玩,“无意”中发现了本城出名的大混混,大流氓,霸王肌切特夫。 然后以被霸王肌的神力震惊为理由,火速提拔为本城的城卫军大队长。 其实,像霸王肌这种角色,顶多算的上是人比较狠,力气比较大,根本没有资格出任这个职务。但是托什初来乍到,没有什么亲信,又不想用前任的势力,所以霸王肌才走了狗屎运。而霸王肌这种混混流氓,也知道自己有几斤几两,一直对托什毕恭毕敬。 但是托什也不想过分得罪汉斯布鲁克。 一方面没必要,虽然不是自己的人,但是薪水走的是城市财政,也不需要自己掏腰包,养个白拿薪水的也无所谓。另一方面则是,托什也清楚,一个城市还是要有一个压阵的猛人的,霸王肌欺负弱小还可以,真对付强敌是没什么用的。 所以直接让汉斯布鲁克当了城卫军副队长,平时也不用巡逻,薪水和霸王肌一个等级。 而汉斯布鲁克也表示无所谓,本来自己就是厌倦了军旅生活,为了钱来的。 和前任执政官也没什么交情,和谁干不是干。工作又轻松,薪水也不会少,就也没有在意。 第(2/3)页